修改个人报考信息的有关说明
(信息修改时间:3月22日8:00-3月23日24:00)
《报考指南》第三条第二十四款“因审核通过或已缴费人员的信息计算机系统不允许修改,为让报考人员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,3月22日-3月23日系统将重置审核及缴费状态(即状态变为“尚未审核”及“尚未缴费”,只要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已经确认缴费,就无需担心以上两项状态的变动),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已缴费的报考者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报考岗位、所学专业不得修改;通过人工审核的人员不允许修改)。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,计算机自动将其恢复为修改前的状态。”针对上述描述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:
一、无错误人员,不需要修改。
二、不允许修改信息的人员。
根据《报考指南》,通过人工审核的人员只能查询而不能修改个人信息。遇有本人信息虽然填写错误,但该错误与岗位要求无关(即:按真实信息选填也依然符合报名条件),资格复审时对此错误予以忽略。遇有证件资料上传错误的,因已经过人工审核确认,故无需修改。
三、不允许修改的信息项。
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报考岗位、所学专业这几项信息,系统锁定,不得修改。遇有本人专业选择错误的,如按真实专业选择也依然符合报名条件(如:岗位只要求到门类、未要求到具体专业,且错选专业与真实专业均属公告所附《专业指导目录》中的同一门类;岗位只要求到学科未要求到门类的依此类推),资格复审时对此错误予以忽略。
四、允许修改的信息项。
自动审核通过的人员,可以修改个人照片、身份证照片及报名表中除锁定项外的其余文字信息。